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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窗口单位:
为促进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,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,创造一流的服务业绩,中心决定在窗口单位及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2007年度十件好事申报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:
各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在2007年度内突出中心服务理念、模范执行服务规范、践行“三项承诺”的各类典型服务范例,各窗口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社会反响较大的事项,改善中心整体形象的具体工作均可申报参选。具体范围如下表:
| 好事类别 |
具体做法 |
| “全天候”服务 |
延长下班时间或休息日为群众咨询、办件服务 |
| 服务延伸 |
陪同办事对象到省、市办理相关手续,帮助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,上门指导、送证服务 |
| 代办服务 |
代填各类申请表格,项目全程跟踪服务 |
| 特事特办 |
打破常规程序服务重点项目的具体做法 |
| 简化程序 |
降低准入门槛、简化办事资料和程序,缩短承诺时限的具体措施 |
| 便民措施 |
新出台的方便办事对象的具体工作措施 |
| 突出服务理念 |
麻烦自己为群众解难的具体事例 |
| 廉洁服务 |
拒吃请、拒收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的具体事例 |
| 义务维修 |
义务维修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的具体事例 |
| 维护形象 |
维护中心服务形象方面的具体工作事例 |
二、申报登记及要求:
各窗口应建立平时好事登记本,具体登记的项目是:服务对象姓名、服务内容、好事的简要做法、服务对象联系电话、服务对象简要反馈意见,要做好平时好事记录,值周长每周一统计各窗口上周好事,并逐一调查核实,经调查核实的好事可参与平时窗口考核。
三、评选及表彰办法:
各窗口要在2007年12月下旬将本窗口在2007年度内申报登记的各类好事,分好事类别填写好事申报表报中心办公室,2008年元月上旬,中心将组织管理人员对各窗口申报好事逐一评审,并参考服务对象评议、社会反响效果,评选出最具示范效应,最能展示中心服务形象,最能体现服务效率,最能产生社会反响的十件好事予以表彰。
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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